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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档案查阅利用程序
2024-05-11 15:39  

一、学生档案查询利用程序

查询利用学生档案材料的,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有查询需求部门(组织部、武装部等)的经办人在校企业微信“档案馆相关审批”-“查借阅学生档案”模块中的“申请类型”中选择“查阅”或“借阅”学生档案,填写查询信息并提交申请,经学院/部门负责人-档案馆负责人审批后,由经办人到档案馆线下办理查阅或借阅。




二、注意事项

1. 各类用人单位对在校生档案进行政审的,要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凭单位政审介绍信及身份证查阅,学生本人不得查阅;参军政审,需要提供入团申请书等档案材料时,由部队出具情况说明,档案馆复印档案中相关内容并盖章,只提供复印件,不得提供原件。

2. 预备党员转正、省选调生政审及学生参军政审等需要办理档案借阅的业务中,在完成线上审批流程的同时,经办人在线下办理档案借出与归还时,要与档案馆办理含名单在内的线下交接手续,并加盖借出单位公章。

3. 查阅者不得涂抹、修改、调换、销毁档案内材料,不得向外透露档案内容,档案材料不得翻拍。

4. 查阅者查阅档案时,必须由档案工作人员在场监督,保证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。

三、接待地点及人员

接待地点:机电楼一楼西侧 档案馆 103室          接待人员:唐老师

办公电话:024-568647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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