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校史馆参观程序
由参观团体所在或承办单位(部门、学院)经办人在校企业微信“档案馆相关审批”-“校史馆参观审批”模块中填写参观信息并提交申请,依次经经办人所在单位负责人- 档案馆负责人审批后,由经办人带领参观团体线下按时来馆参观。

二、注意事项
1. 参观团体所在或承办单位经办人,请至少提前一天填报提交审批申请,并在来访信息中填写明确的来访时间、团体主要人员信息、人数及是否需要讲解员进行讲解等相关事宜;
2. 为保证良好的参观与讲解环境,参观者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。
3. 参观团体应爱护馆内展品及公共设施,注意保持馆内卫生,严禁在馆内吸烟。
三、接待地点及人员
接待地点:机电楼二楼 校史展览馆
接待人员:张老师(机电楼一楼西侧 档案馆 104室)
办公电话:568608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