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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5-12-31浏览量:
根据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》(辽石化大委[2015]38号)要求,现对档案馆可以公开不涉及秘密和隐私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
具体材料见附件。
档案馆
2015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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